各有关人员:
转大学研究生院通知,根据国家政策、我校相关规定,为确保2019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
2.申请学术型学位: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6年3月前获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签发机关需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申请专业与考试
 
  
   学科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005-中医学  | 
   100501  | 
   中医基础理论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2  | 
   中医临床基础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3  | 
   中医医史文献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4  | 
   中医方剂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5  | 
   中医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7  | 
   中医外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8  | 
   中医骨伤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09  | 
   中医妇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10  | 
   中医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11  | 
   中医五官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12  | 
   针灸推拿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21  | 
   中医养生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5Z2  | 
   中医药信息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6-中西医结合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8-中药学  | 
   100800  | 
   中药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临床医学  | 
   100201  | 
   内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2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3  | 
   老年医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4  | 
   神经病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0  | 
   外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1  | 
   妇产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4  | 
   肿瘤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5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6  | 
   运动医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7  | 
   麻醉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0218  | 
   急诊医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11-护理学  | 
   101100  | 
   护理学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204-公共管理  | 
   1204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学术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1057-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105700  |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  | 
   外国语、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统考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为5月份,具体时间安排以学位中心的通知为准。
考试具体科目以学位中心当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重要说明:申请专业一经确定,将一律不得变更。
 
三、学位申请流程
 
  
说明:
A.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除上图中的环节外,还须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获得学位。
B.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起,原则上三年内(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四年)完成所申请专业的课程学习考核(课程包括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将在同等学力平台上进行信息清退处理。
C.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与学位论文要求,严格按照【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doc】相关条例执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平台网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2.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1月11日-2019年2月28日
3.填报项目: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请务必在"提交学位申请"模块中提交学位申请,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责任申请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1.时间:2019年3月15-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楼
3.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流程:审核材料——采集照片和指纹——核对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1)申请学术学位: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广州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工作单位盖章一式2份。
(2)申请专业学位: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发证机关需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件与复印件1份;如正在接受规范化培训人员,由规培基地提供规培证明并盖章(模板见附件),证明上注明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领域及培训起止时间;
④《广州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工作单位盖章一式2份【 广州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
说明:
A.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注册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B.现场确认必须为申请者本人,旁人无法代办;
C.未到现场确认者,将无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D.在学位申请有效年限内,不必每年重新采集信息。
E.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同时申请两种学位。
五、收费标准与缴纳时间安排
(一)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收费规定以及经广东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批准许可,收取相关费用,具体缴费工作安排以申请学位当年的缴费通知为准。包括:
1.课程学习考核费
2.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
(二)缴费时间及工作安排:
1.课程学习考核费缴费时间:预计2019年3月18日-3月21日。
2.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3.缴费方式:网银、支付宝、微信(不支持现金和刷卡),缴费流程参见附件
4.含缴费编号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3月14日,发布网址:http://yjsy.gzucm.edu.cn/xwgz1.htm(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说明:未按时缴费者将严重影响后期课程学习考核的进程。
六、课程学习考核工作安排
(一)课程学习:为半脱产,考试水平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当。课程学习由研究生院利用业余时间统一安排授课。
(二)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是对申请硕士学位各阶段业务的培养过程进行讲解,此培训只有一次,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员必须参加业务培训,否则后果自负。业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程考核: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学校安排统一考试。
(四)课程学习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同等学力人员常见问题
详情见 【广州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答疑】
 
研究生院学位办: 余老师
邮箱:yudm@gzucm.edu.cn
电话:020-39358483(寒假期间,不接受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将详细内容发至邮箱。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2月 18 日